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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第七框架计划概况(FP7)

10-10-21 10:40:40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概述

        为整合各成员国的科研力量,提升欧洲总体研究水平,欧盟从1984年起已顺利实施了6个框架计划并取了丰硕的成果。历经两年的精心准备,总预算约为500亿欧元的欧盟第七框架计划(以下简称FP7)于2007年1月下旬正式启动,预计于2013年完成。 “欧盟科技框架计划”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官方科技计划之一,是欧盟成员国共同参与的重大科技研发计划,也是欧盟投资最多、内容最丰富的全球性科研与科技开发计划,以研究国际前沿和科技难点为主要内容。自1998年《中欧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签署以来,我国有关机构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规模呈持续扩大和迅速发展的趋势,欧盟科技框架计划已成为中欧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之一。中方机构参与了欧盟第五框架计划(1998-2002)项目80余项,第六框架计划(2002-2006)200余项。在第六框架计划中的信息通读技术领域,中国参与的项目数量已超过美国和俄罗斯,在参与欧盟框架计划项目第三国中居于首位。 历届框架计划的发展概况 FP1(1984-1987年) 项目的征集、运作和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以能源研究为主,主旨是开展工业技术创新研究。 FP2(1987-1990年)从以能源研究为主转变为以农业和工业研究为主,首次加入了有关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容。 FP3(1990-1994年)将生命科学列为重点研究领域,提出“以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的概念,首次把“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专项计划,强调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FP4(1994-1998年)欧盟正式成立后的首个框架计划,经费大幅攀升,信息通讯技术、新能源、交通和生命科学作为重点,首次把“国际合作”列为专项计划,使欧盟科技框架计划跨出欧洲。 FP5(1998-2002年)国际合作得到了世界各国科学家的广泛认可与支持研究目标和领域更加集中,但缺乏整体战略考虑,项目数量多而规模小,重点不突出,项目评审程序复杂。 FP6(2002-2006年)更加强调项目的规模效应,从独立项目向综合项目发展,倾向长期性、结构性投入,改进了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程序,制定了明确的战略目标,即建立“欧洲研究区”,努力实现欧洲的科技一体化。欧盟对科技合作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影响力与日俱增。 FP7(2007-2013年)经费投放大幅增加,总金额达532亿欧元,重点有所变化:“空间技术”和“与宝剑有关的研发活动”作为两个重要的战略领域,更加重视“国际合作”和“人力资源流动”两大专项计划,更加鼓励第三国的高水平科学家与欧洲科学家共同参与框架计划,实现欧盟“更能吸引世界顶尖人才”的目标,着力提升基础研究的地位,增加基础研究项目立项的数量,促进欧盟多个大型科技研发平台的建设(如:移动通讯技术研究平台、纳米电子技术研发平台等),加强“科学与社会”专项计划,推动欧盟实现其在2010年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动和竞争力的知识型经济体”的目标。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的新举措 FP7与以往框架计划相比,具有以下新特点:持续时间加长,由以往的5年增加至7年;经费投入大幅增长,FP7经费投入将超过500亿欧元,几乎是FP6经费投入的三倍;更加重视基础研究,每年大概有10亿欧元的费投入;首次加入了“社会经济科学和人文科学”专题;申请程序更加简化;财务模式更加灵活;强调研究领域比研究方法更重要;对评审等运行机制进行了相当大的简化;将研究发展重点放在欧洲工业的需求上;创立欧洲研究理事会,资助欧洲科学界的精英。


                         第二部分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的总体内容 

         FP7支持特定的优先领域,它由四个专项计划和一个核研究特殊计划(即: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等)组成。其项目组织模式包括合作计划(Cooperation)、原始创新计划(Ideas)、人力资源计划(People)、研究能力建设(Capacities)四部分,其中,“原始创新计划”是FP7新提出的项目模式。FP7将更加重视基础研究,每年计划投入约10亿欧元。FP7确定了10个优先领域,包括健康、食物、农业和生物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纳米科学、纳米技术、材料和新生产技术、能源、环境(包括气候变化)、交通、社会经济科学和人文科学、空间、安全,其中“社会经济学和人文科学”是新设立的优先领域。 (一)合作计划(Cooperation):324.13亿欧元该计划包括十大主题研究领域: 1.健康(Health); 2.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Food, Agriculture and Fisheries, and biotechnology) 3.信息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 4.纳米科学、纳米技术、材料和新制造技术(Nanosciences, nanotechnologies, materials and new production technologies) ; 5.能源(Energy) ; 6.环境,包括气候变化(Environment, including climate change); 7.交通,包括航空(Transport, including aeronautics) ; 8.社会经济学和人文科学(Socio-economic sciences and the humanities) ; 9.空间(Space); 10. 安全(Security)。 (二)原始创新计划(ideas):75.10亿元该计划由欧洲研究理事会负责实施,支持有风险、有高影响力的研究,促进新兴和快速影响力的领域达到世界级科学研究水平。欧洲研究理事会设立两项基金; 1.针对青年学者的启动基金,支持事业初期的创业者; 2.针对事业有成、领军研究人员,支持优秀、前沿的研究项目。(三)人力资源计划(People): 47.50亿欧元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与外国科学家的合作来加强欧洲研究,通过研究人员的流动建立持久的联系,具体实施则通过“玛丽?居里行动计划(the Marie Curie Actions)。(四)研究能力建设计划(Capacities):40.97亿欧元该计划致力于支持欧洲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 1. 加强基础学科研究; 2. 加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3. 建设知识区域; 4. 提高欧洲的研究潜力; 5. 促进科学与社会的融合; 6. 支持研究政策发展的协调性; 7. 加强国际合作(五)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27.51亿欧元


                         第三部分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的申请条件 

        (一)FP7面向的对象包括:高校和科研机构(research groups at universities or research institutes)致力于创新的公司(companies intending to innovate) 中小企业(small or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中小企业协会或联盟(SME associations or groupings) 公共或政府管理部门(public or governmental administrations) 初始研究人员(大学研究生)和资深研究人员(early-stage researchers and experienced researchers) 进行基础设施研究的机构(institutions running research infrastructures of trans-national interest) 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第三国组织和研究人员(organizations and researchers from third countries) (二)面向的国家总的来说,第七框架计划对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开放,但参与的步骤和获得研发资助的可能按国家类别划分而各不相同。参与的国家可以是: 27个欧盟成员国; 7个欧盟候选国(土耳其、克罗地亚等);其他经济发达的工业国(欧盟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予以资助);第三国:国际合作伙伴国家(比如:俄罗斯和其他东欧中亚国家、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地中海伙伴国和西巴尔干国家)。来自于这些国家的参与者可获得资助,唯一的限制在于进行研发的联合体内必须拥有来自欧盟成员国或联合国家的参与者。 (三)四个专项均有各自的参与条件及相关内容: I 合作计划—合作研究对于第三国而言,有两种方式可以参与第七框架计划: 1. 全部主题领域向第三国开放,参与条件为: ①至少有3个欧盟成员国共同参与; ②除第1条的基本条件外,所有第三国均可参加; ③国际合作伙伴国家原则上可获得经费支持; ④工业国家参与的项目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获得经费支持。 2. 每个主题均有各自特定的国际合作活动(Specific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ctions),参与条件为: ①每个主题领域中均有针对国际合作伙伴国家的项目招标; ②至少应来自4个不同国家; ③国际合作伙伴国家可以获得经费支持。 Ⅱ原始创新计划的实施 “原始创新计划”的目的是加强欧洲在关键技术和知识前沿领域的研究,与跨国团队相比,该计划更加支持个体研究团队,鼓励其它国家的个个研究人员加盟欧洲领航团队,以丰富在欧洲开展的研究内容。 Ⅲ人力资源计划—奖学金以与外国科学家合作的方式加强欧洲研究,通过研究人员的流动建立持久的联系。 Ⅳ研究能力建设计划—国际合作在不同的专项计划中通过主题领域进行国际合作行动协调,研究能力计划则成为协调行动的载体。


                         第四部分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的申请程序 

        (一)FP7项目的申请(1)项目招标招标出版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可以从欧盟科研信息网(www.cordis.lu)上查找。(2)准备申请至少有3名合作者(独立的法人机构),来自至少3个不同的国家(包括中国),合作者具有互补性(大学、研究机构、公司企业、其他有关部门或联合机构),其中一个合作方为协调人。每个招标都有相关的信息手册,内容包括招标的目的、需满足的条件需填写的材料等等。信息手册(包括申请者指南、工作计划、项目招标和评估手册)可以从欧盟科研信息网的网站上下载。对于大部分的招标来说,申请必须涉及两个欧盟成员国的到少两个组织。(3)申请递交布鲁塞尔申请必需按招标中的具体说明送到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必须在截止日期前送达。(4)合同洽谈被批准的研究申请需要合作团体与欧盟委员会签署一份合同。合同各方之间意见需一致(特别是知识产权方面因此合作各方内部签订相应的协议将是必要的。 (二)如何申请 FP7对于具体项目的资助是通过数轮招标进行的。在FP7运行的7年中,欧盟会不时就不同主题和内容发布新的招标通知,截标时间也会因项目的不同而各异。申请者可首先登陆网址http://cordis .europa.eu/fp7/de/index.cfm有关招标的最新动向,然后寻找合作伙伴,撰写项目申请书最后在招标截止前送低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 (三)如何寻找伙伴请登陆http://www.eceo.org.cn 或登陆http://cordis.europa.eu/en/home.html, 点击“European Union Research funding”,选择“find a partner ”,在“enter search term(s)”,处输入关键词,即相关合作领域。注意事项:(1) 已经签订合同的,一定要保存好合同书,合作项目完成后要经常保持联系。(2) 需要寻找合作伙伴并签订合同的,首先要写好本人简价,同时积极主动登陆http://cordis.europa.eu/en/home.html,寻找合作伙伴。 1. 网上有CORDIS伙伴服务; 2. 已完成项目的摘要及详细项目书展示一些对方感兴趣的数据; 3. 网上可以提供的服务:国际合同要点(National Contact Points)、欧洲企业交流(Enterprise Europe Network)、拟资助项目(Support Projects); (四)如何撰写申请书(1)构思过程注意事项: 1.项目议题要有创新性; 2.明白自己的优势和自己在项目中的分工; 3.清楚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与FP7有多大的相关性; 4.准备好必要的文件。具体事宜请登陆:http://cordis.europa.eu/en/home.html, (3) 撰写申请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明确目标,确定申报项目主题; 2. 针对自己的在项目中的分工来介绍自己的专长和优势,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 至少要有3个独立的合作伙伴,必须是成员国或者同盟国。 4. 有清晰的融资方案包括:预算和联合融资; 5. 使用标准地道的英语; 6. 正文阐述清楚,结构清晰,流畅; 7. 最好有索引,精简的段落突出关键章节,有图解和概念解释; 8. 附件必须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


                         第五部分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的申请注意事项 

        1. 寻求合作伙伴在欧盟项目网站上寻找合作伙伴,其网址是:www.cordis.eu,在寻找伙伴栏目中填入你的通讯地址,感兴趣的领域,已从事的研究等即可。 2. 在申请大型项目之前先开展一些小的合作项目共同申请欧盟项目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再加上欧盟项目的竞争非常激烈,因此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合作各方能否顺利地合作也是评审专家考虑的一个因素,如果在申请项目以前双方就能合作进行一些小规模的研究并在国际性刊物上发表文章,必将对项目最后获得资助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3. 分工明确,准确预算申请书及合同书中分工要明确,在撰写申请书和签合同时,各方面都要弄清楚,尤其是承担的科研任务分工要明确,要清清楚楚地写明谁该干什么,以免日后扯皮,互相推诿,尤其在项目进展不顺利时推诿责任。 4. 撰写申请符合规范(1) 欧盟项目申报非常复杂,有许多表格要填写,每年都有很多项目因格式不符合欧盟要求而在形式审查上被淘汰,对于付出大量心血撰写申报书的科研人员来讲,未经专家评审就被淘汰是非常痛心的。因此,填表时要多问、多请教。(2) 第一面摘要非常重要,要简明、通俗、易懂、充分说明意义及实施效果。(3) 欧方至少要有两个国家。跨地区要根据需要决定(不宜太多或太少)。(4) 参加申请者应各方专家(不宜过窄),如涉及资源、土地或卫生政策制定方面需要有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员参加。(5) 申请经费应合理分配在不同合作方之间,承担的任务也应合理。(6) 可以有企业参加,但企业要承担一定经费。(7) 对于涉及到地理、海洋、矿业或资源时最好国内先经专家审该及由管理部门把关,以免造成泄密。 5. 研究内容要有一定的工作量,要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申请欧盟项目时,申报书的内容和最后合同的内容相差无几,因此,申请书中的内容不易过多,太多时评审专家会认为工作量过大,无法完成;太少时很可能被淘汰。申请欧盟项目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申请从事的勘察要有工作基础。 6. 争取经费要以我为主项目协调人均为欧盟国家的同行,在经费分配时,往往给他们分配较多的经费,而经我们的经费较少,因此从一开始,在经费方面就要据理力争,要提出以工作量分配科研经费,谁干的多,谁就拿得多。 7. 对于中国研发机构获得第七框架资金的困难在于(1) 无法主动地去影响欧盟执行委员会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课题(2) 无法寻找合适的欧盟成员国合作伙伴同样,欧盟也有类似的问题:(1) 对于欧盟执行委员会而言,需要确定哪些研发领导是欧洲和中国应该联合研发的。(2) 对于欧洲的研发机构不知道中国有哪些值得研发的项目和机构。


                         第六部分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的评审标准 

        (一) FP7项目评审标准每份申请由3名专家分别评定,根据: 1. 项目与招标掼的范围和目的是否符合; 2. 科学与技术的质量; 3. 预期结果与其可扩散性; 4. 可行性; 5. 需要的人力、资源和经费; 6. 申请人执行计划的能力; 7. 合作伙伴间分工是否平衡。在第七框架计划的评审中,将把科学与技术的质量、项目的影响与作用、执行计划的能力作为最重要的评审标准。 (二) 评审的打分标准: 1. 优秀(Excellent):完全符合要求。 2. 优(Very good):指科技内容与质量特优,但目的与招标掼有一定的差距或计划需作修改评委将写明如何修改。 3. 良(Good):科技内容及质量良好,但与招标指南有较大的差距,成功的可能性有一定的问题。 4. 一般(Average):内容仅为较好,但不能考虑资助,评委写出缺点,并说明不资助的理由。


                         第七部分 合作计划(Cooperation) 

        合作计划是欧盟第七框架中涉及中国与欧盟研发机构合作最多的部分,也是第七框架中受资助最多的部分,总资助额度为324.13亿欧元。具体详见欧盟科研信息网:http://cordis.europa.eu/fp7/cooperation/home_en.html 合作计划支持不同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以巩固欧盟在核心科研研究领导的领先地位。参与合作计划的机构为欧盟以及欧盟以外的高校、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机构。合作计划共分为十大主题研究领域。每个领域虽独自展开、条块分割,但均围绕在合作计划大的体系下保持着一定的联系以及跨主题的联合行动,比如,统一招标。这十大研究主题均为当今科技领域中最关键核心的部分,高水平的科研实力对于欧盟进一步增强应对未来来自社会经济、公共卫生、环境工业等领域的挑战具有重要的意义。合作计划划分的十大研究领域如下: 一. 健康(Health)预算:61亿欧元(略)二. 食品、农业、渔业和生物技术(Food, Agriculture and fisheries, and biotechnology)预算:19亿欧元 (略)三. 信息通讯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预算:91.1亿欧元 ICT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增进欧洲信息产业界的整体竞争力,使欧洲有能力掌握及开拓未来ICT技术发展的方向,以应对社会及经济发展的需求。研究活动将加强ICT领域的科技基础,借助各类产品的实际应用,刺激ICT的持续创新,并确保先进ICT技术能被快速转化为有益于欧洲公民、工商业以及政府部门活动的产品。研究方向将着重于提升不同ICT类型的软硬件设备,协调各种相关技术的整合,及其应用于各种不同的领域的功能。 ICT领域的研究经费为十大领域之最,达到91亿欧元,占合作计划总经费的28.2%。主要研究包括以下四个方向: 1. 纳米电子学、纳米光学,以及微/纳米系统的整合(1) 随时随地且无容量限制的通讯网络;(2) 嵌入式系统,计算与控制;(3) 软件、网络、安全与可靠性;(4) 知识认知与学习系统;(5) 虚拟、想象互动与混合实境;(6) 信息通讯技术在其它科研领域中的应用(包括物理、生物技术、材料科学、生命科学以及数学等领域)。 2. 技术整合(1) 个人环境包含所有相关个人通讯的技术与设备;(2) 居家环境:居家通讯、监控与家庭服务系统;(3) 机器人系统:先进的机器人系统,具有认知、拟人化的智能;(4) 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日常生活质量、更容易使用与控制的基础设备。 3. 信息通讯技术的应用研究(1) 信息通讯技术面对的社会挑战:运用新颖系统、先进材质、设备与技术以提升医疗健康、环境、政府部门等与公众福利相关领域的质量与效率。(2) 数字内容、创意以及个人发展,包括: 新媒体:发展新型电子媒体与范例,包含各工娱乐、创造交互式数字内容提要、充实使用者经验、增进信息传播效益、数字内容菱权管理以及综合性媒体等。 新学习系统:运用ICT技术创造新型学习方式,并增进学习的效率与质量。文化:以ICT技术为基础支持与提高数字文化的使用效益。(3) 支持工商业的ICT技术新型商务务处理流程:创造新型特别是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或组织的商业合作与交易模式。(4) 加强信任的ICT技术:提高身份管理、权限验证、隐私权保持以及电子数据保护、防范黑客入侵等的技术。 4. 未来的新兴技术支持发展各类ICT的尖端知识以及ICT与其它领域学科结合的相关研究吸收各类新相法与创新应用,并且探索ICT研究路线上各种可能的新选择。 5. 参考网址:http://cordis.europa.eu/fp7/ict 四. 纳米科学、纳米技术、材料和新制造技术(Nanosciences, nanotechnologies,materials and new production technologies) 预算:35亿欧元 (略)五. 能源(Energy)预算:23亿欧元 (略)六. 环境,包括气候变化(Environment,including climate change) 预算:18亿欧元 (略)七.交通运输,包括航空(Transport,including aeronautics) 预算:41亿欧元 (略)八.社会经济科学和人文科学(Socio-economic sciences and the humanities) 预算:6.23亿欧元(略) “社会经济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将重心放在怎样更好地理解欧洲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挑战上;这些挑战包括经济发展、就业以及竞争力、社会凝聚力以及可持续性、生活质量以及世界地区之间的相互领带性、人权以及公民权利。社会经济科学和人文科学活动是通过这个工作计划开展的。2007年计划被分成了属于8个领域和议题的活动:知识型社会中的就业和竞争;欧洲前景中以经济、社会和环境为目标的综合策略;社会及相关方面的大趋势;欧洲区域(贸易、移民、贫困、危机等);欧盟公民(参与政治工作、公民与权利、民主与责任、媒体、文化多元性与宗教等);社会经济指标和科技指标;未来行动。参考网址:http://cordis.europa.eu/fp7/ssh/home_en.html 九.空间(Space) 预算:14亿欧元 (略)十.安全(Security) 预算:13亿欧元 (略) FP7执行期间需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公共安全(公众保护的技术方案、生物安全,防止犯罪和恐怖主义);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利用(监控和保护诸葛亮如信息通讯、交通、能源、金融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基础设施);智能监视和边境安全(保护欧洲边界,如陆地和沿海边界的监控技术、设备、工具和方法);危机消除与秩序重整(提供人道救援任务的技术、通讯和协调);安全系统集成、相互联络和协同工作(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保密、跟踪与追溯);安全与社会(安全措施况现,安全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首先和价值观,安全的社会环境和感知度);安全研究的协调和构建(欧洲与国际社会在公共安全、国防安全研究方面的协调等)。参考网址:http://cordis.europa.eu/fp7/cooperation/security_en.html


                         第八部分 原始创新计划(IDEAS) 

       “原始创新计划“目标的宗旨在于:增强欧洲研究的先进程度、活动力水平以及创新能力,提高欧洲吸引本地以及第三世界国家最优秀研究人员的能力,加强产业研究方面的投资---通过提供一个全欧范围内的、颇富竞争力的资金扶助结构与国家资金扶助结构与国家资金援助的结合(而不是相互取代),垭支持个体组织所进行的”前沿研究“。本计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研究成果的交流与传播。在“原始创新计划“下,欧盟专门成立了欧洲研究委员会(ERC),用以支持该计划的实施。具体信息,请登陆以下网址: http://ftp.cordis.europa.eu/pub/fp7/docs/erc-flyer-final_en.pdf ERC由一个独立的科学委员会以及专门的执行结构组成,其工作原则如下:科学上的优秀性、自主性、有效性、透明性、负责性;它支持“前沿研究”中以调查为驱动的项目。 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研究人员提供的基金 ERC基金将通过公开竞争来为年轻的或颇有盛名的研究人员或机构所牵头的项目提供支持这些研究人员或机构的来源以及他们是否是为欧洲服务都可不予考虑唯一的选择标准就是优秀程度。 ERC的目的:支持所有科学、工程以及学术领域呐欧洲最顶级的科学研究;鼓励完全以调查为主要研究方法的前沿研究的发展;鼓励欧洲独立的最优秀的研究领军人物或机构的工作;参考网址:httpo://cordis.europa.eu/fp7.ideas/home_en.html


                         第九部分 人力资源计划(People) 

        FP7中的“人力资源计划”是由FP6中的“玛丽? 居里行动计划”(Marie Curie Actions)重新组合和充实构成的。因此,“人力资源计划”也称为“玛丽? 居里行动计划”(http://cordis.europa.eu/fp7people/home_en.html)。该行动致力于失去科研人才全球性交流。 人力资源计划的基本原则 1. 是第六框架计划的延续; 2. 注重效果; 3. 提高私营部门的参与度; 4. 加强国际合作; 5. 侧重性别均衡和参与; 6. 不预先庙宇主题及优先发展的领域。该计划除了上述原则以外,还规定了一些比较具体的操作原则。有些原则对于吸引欧盟以外国家的研究人员和学者参加欧盟项目十分有利。 1.3加1模式。即申请项目的时候需要有3个欧盟国家和一个第三国家研究机构联合申请。 2.经费支持。欧盟将为申请成功的欧盟国家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1800欧元/月(其中含旅费)的资助,资助时间2-12个月。 3.学者到欧盟国家从事研究的费用和旅费自理,额度可以参考上述欧盟国家的标准,也可以自行确定。欧盟把这种自费交流称为:“实习制”。 4.联合项目的学者交流最长期限为项目的一半,即项目为时2年,有关学者到对方从事联合研究时间为12个月。 人力资源计划的目标通过激励人们从事研究事业、鼓励欧洲科学人员留在欧洲工作、吸引全世界的科研人员到欧洲工作从数量上和质量上加强在欧洲的科研人员的力量,将欧洲建设成最能吸引顶尖人才的地方。该行动计划适合于各年龄段和公立、私营机构的所有科研人员,从初期研究培训,尤其是对年轻人,到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同时也鼓励妇女从事科研工作创造公平的科研环境,确保女性在科研工作中比例以及帮助女性在暂停工作后重新从事研究职业。预算总预算45.5亿欧元,年投入经费将由2007年的4.3亿欧远增长至9亿欧元,预计7万名科研人员获益。 1. 研究人员的初期培训:约40% 18.5亿 2. 终身培训和职业发展(包括合资):25%--30% 14.7亿 3. 企业界和学业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5%--10% 4.5亿 4. 国际合作:25%--30% 9.325亿 5. 专项行动: 约1% 0.689亿 具体行动人力资源特殊计划将能过以下五项活动来实施: 研究人员的初期培训目标:搭建该网络旨在帮助处在科研生涯初期的研究人员(主要针对欧盟及其欧盟候选国研究人员,但也对第三国科研人员开放)加入到成熟的科研团队中,提升其研究能力和技能,开拓其职业发展前景。欧盟欢迎在各科学技术领域共事建此类培训网络,申请成功者可获长达4年的经费资助。经费用途:招募从事科研工作不足5年的年轻科研人员;招募在国际培训和合作研究方面资源的科研人员;组织召开会议邀请培训网络外的科研人员参会。申请要求:除个别情况允许一方或两方申请者组建此类型网络外,通常情况下要求至少三方(大学、研究所、公司或中小型企业)共同提出申请,找寻具有持久性的科研培训网络。终身培训和职业发展针对资源研究人员,即是说,拥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或是拥有至少四年全日同等研究经费的人员。其中包括对区域性、国家级和国际型项目的联合资助项目(COFUND)和欧洲科研人员训后就业项目(ERG)。 建立产学界合作伙伴关系(IAPP: Industry-Academic Partnerships and Pathway) 目标:该经费旨在通过资助共同的研究项目,加强产学间合作。申请要求:至少有两个组织分别来自公/私领域,且至少有两个欧盟成员国或欧盟候选国参与该合作(且这其中必须有一个来自欧盟成员国)。 国际合作(International Dimension) (1)来访学者奖学金 (IIF: International Incoming Fellowships) 目标:该奖学金用于资助第三国的高级研究人员参与欧洲的研究项目。经费使用:研究人员1-2年的工资和与研究相关的费用;若该研究人员来自同欧盟科技合作协议国家,项目期间有一年须回本国工作可资助其一年归国期间的费用。申请要求:要求研究人员拥用博士学位,或至少4年全职科研经费并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力。该项目由研究人员和邀请单位共同递交标书。 (2)国际科研人员交流计划(IRSES: International Research Staff Exchange Scheme)目标:通过资助短期科研人员交流的合作项目,建立并强化欧盟境内的科研机构、人员同非欧盟国家(主要指与欧盟签署科技协定的国家和欧盟邻邦国家)的研究机构、人同之间可持续的科研伙伴关系。经费使用:合作期限为24-48个月;各方短期交流的人员数量应保持平衡,每位人员交流时间最多1年;原则上各方稳中有降自资助其交流人员的费用,但对国际合作国家,欧盟也可提供差旅和其他补助。申请要求:至少来自两个欧盟成员国或后选国的2个独立科研机构,和1个或多个第三国的科研机构共同递交申请。专项行动旨在为人员流动扫清障碍和发展在欧洲的科研人员的职业前景。(1)“玛丽?居里行动计划”之“研究者之夜” 该项目的经费主要提供给在欧盟或者欧盟候选国国内对国家性,区域性的研究团体具有号召力,并有能力组办大型活动的法人机构。这些机构可以通过申请经费于每年九月的第四个星期五组织大型的公众活动,通过活动拉近公众和科研学术坐吃山空的距离,传播科研技术知识。(2)“玛丽?居里行动计划”之欧洲研究区---欧洲流动人员中心网络(ERA-MORE)该网络的链接http://europa.eu.int/eracareers,主要提供分布欧洲32个国家的200多个人才流动中心的联络方式。欧洲各国的人才流动中心可以向科研人员提供关于所在国的法律、社会安全、税费等方面的信息。(3)欧盟人才交流网:http://europa.eu.int/eracareers 提供欧盟目前的研究职位空缺等。申请:http://cordis.europa.eu/fp7/people/home_en.html http://ec.europa.eu/research/mariecurieactions/ 该计划参考网址:http://cordis.europa.eu/fp7/people/home_en.html


                         第十部分 研究能力建设计划(Capacities) 

        研究能力建设计划旨在增强欧洲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并确保其得到最好的应用。研究能力建设计划获得了40.97亿欧元的预算,将在以下七个大领域展开: 研究技术设施为中心企业发展所做的研究 http://cordis.europa.eu/fp7/capacities/research-infrastructures_en.html 知识密集区以及对以研究为驱动力的密集区 http://cordis.europa.eu/fp7/capacities/research-sme_en.html 汇集区域的研究潜力 http://cordis.europa.eu/fp7/capacities/convergence-regions_en.html 社会科学 http://cordis.europa.eu/fp7/sis/home_en.html 支持研究政策的连贯发展 http://cordis.europa.eu/fp7/capacities/research-policies_en.html 国际合作 http://cordis.europa.eu/fp7/capacities/research-cooperation_en.html 这个具体计划的目的还包括:支持政策的连贯发展; 补充合作计划;服务于欧盟在提高成员国一致性及其影响的政策以及倡议;同地区性以及一致性政策、结构性资金、教育以及培训计划、竞争力以及创新力计划一起,更有效地服务社会。该计划综合信息参考网址:http://cordis.europa.eu/fp7/capacities/home_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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