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我校与中教国际教育协会合作协议,我校2020年秋季拟选派本科生赴芬兰三所大学交流学习一学年。
我校在读本科学生赴芬兰参加为期一学年的学分课程交换项目。学生在芬兰学习所获得的学分转换为西邮培养方案中的相应学分。学生通过在芬兰的学习与生活,开拓视野,提高能力,为未来就业与深造打下基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0日
一、交流时间:2020年8月-2021年6月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大一、大二在读生。芬方大学要求申请学生国内大学学习期间平均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
(2)申请学生英语成绩良好;(申请不同院校对语言成绩要求不同,雅思在 6.0 左右或具有同等水平,个别院校需要进行视频面试)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独立生活及新环境适应能力,无不良嗜好;
(4)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愿意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
三、可申请外方专业
国际物流、工业管理、国际商务、机器人、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媒体艺术、创新企业与团队领导力、机械工程、电气及自动化工程、商务信息技术(游戏开发方向)。
三、申请材料及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学校申请:
(1)报名表:《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期学年交流项目申请表》、中芬项目报名表
(2)中方大学在读证明(中英文原件)
(3)中方大学推荐信(英文版)
(4)中方大学中英文成绩单(可在图书馆自助打印)
(5)中方大学修过的课程描述(英文版,并加盖学院公章)
(6)语言成绩(雅思 6.0 或 5.5,并根据芬兰院校要求增加面试)
(7)告知书
2. 签证/居留许可申请:
(1)护照(有效期在 6 个月以上,并至少有两页空白页)
(2)照片(近 6 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 2 寸照片,尺寸为 35×48mm,浅色背景无修片)
(3)录取通知书(面试通过后由芬兰院校提供)
(4)资金证明(预存在芬兰期间的学习及生活费用,账户持有者需要是学生本人)
(5)保险(必须覆盖申根地区,其有效期必须涵盖在芬兰整个学习时间,保额至少为 3 万欧元并包含紧急医务治疗等)。
(6)芬兰住宿证明(缴纳学杂费后由芬兰院校提供)
(二)申请流程
1. 参加交换生项目的学生在 2020 年 3 月 10 日之前提供西邮在读证明、成绩单、语言成绩;
2. 三月底至五月中旬参加芬兰院校组织的面试(网络面试);
3. 芬兰院校于五月中旬给符合入学要求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随后缴纳学杂费;
4. 五月中旬之前提交签证/居留许可申请材料;
5.八月中下旬获得拘留许可,八月底赴芬兰并入学。
四.报名截止时间和费用: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0日;
申请费:2000 元人民币
项目服务费:6000 元人民币
回国保证金:20000 元人民币四、学分认定:
芬兰学费:参看附件
五.学分认定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针对本科生的学期项目及针对研究生的学期项目,涉及课程学期的,赴海外非中文教学地区学习的学生,每学期学习的课程数量不超过合作院校教学计划要求所修课程门数的上限,原则上不少于 3 门(其中专业类课程不少于2 门), 若 3 门课程全部通过,可进行整体置换。
六.报名方法: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期学年交流项目申请表》发电子邮件至 zhoumin@xupt.edu.cn,并注明(芬兰交换生+姓名),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15室。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0日。
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215) 周老师
咨询电话:88166147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同学请及时办理护照【护照10年有效。西安市户口:户口本+身份证;陕西省:在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省外:在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学生可以到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周一至周六),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电话:87275934
附件1:《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期学年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2:告知书
附件3:在读证明(模版)
附件4:课程描述(模版)
附件5:项目介绍
附件.zip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