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近期热点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2021年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遴选通知

21-05-27 10:12:3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以下简称工发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工发组织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工发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评审及录取

1.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4日前通过工发组织岗位申请链接(详见工发组织岗位需求一览表),完成工发组织岗位报名。

2.工发组织审核并确定岗位推荐人选,将推荐结果告知国家留学基金委。

3.申请人获得工发组织岗位推荐资格,应及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奖学金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受理单位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受理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资助人员名单,并通知工发组织。未获得奖学金资助的申请人,如经工发组织同意仍可自费完成实习。

五、派出管理

奖学金资助人员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建华/王玉翠

电话:010-66093594/3959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附:2021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实习生岗位需求一览表

尽管不同项目的具体申请步骤略有区别,但申请公派留学的大致流程是基本固定的:申请公派留学要先拿到外方大学offer,再申请留基委奖学金!(留基委网站公布的部分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除外。具体步骤为:

申请国外大学获得邀请信--登录留基委申报网址提交材料--准备校内申请流程--学校统一报教育厅--申请留基委奖学金--通过选拔公派出国



上一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奖学金选派信息
下一条:关于西安邮电大学暑假赴澳门大学访学项目遴选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西安邮电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