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经过学院及学校学生国际交流基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我校2023年第二学期学生国际交流基金共计14人次评审通过,予以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表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如有举报意见,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
电话:8816614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2023年第二学期西安邮电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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